李萬福
文書檔案
紙
1833
長:49 x 寬:48.2 (cm)
登錄號:20200050010
1883年,李騰華之子李秀恭因積欠債務達9百餘元,難以支理,遂請族親做證,將其繼承分得之銅鑼灣第六份和第七份田產、租谷暨債務按五股均分後,拈鬮分配掌理為業。但妻羅氏所生之子李保郎不願承擔分配的債務,情願放棄所分財產給李秀恭妻范氏所生的四子。